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

昨日協調會結論補充說明

若依昨日之結論,雖然有兩種選擇,但應該都是我們可以接受的,有這樣的結果,首先,真的要感謝建商張先生、羅吉祥縣議員、頭重里林里長及鎮公所建設科陳技士,大家趁鎮公所主任秘書及建設科張科長還沒到場時,我們先行討論,把它界定為昨天發送之結論概述,讓主任秘書做裁示,完全不提所有地面按原設計均要高於富榮街路面15公分之事(約等於我們的圍牆高度)。但這樣的結果,會不會因為他們回去作內部討論而有變化就無法預測了。
其次,我也要在這裡謝謝我們社區的幾位熱心住戶們(有A6,A9,A11,D3,D4,D5),百忙中抽空參與這次的協調會並力爭我們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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