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

活動中心施工協調會結論概述

結論概述:
活動中心主建物一樓之地面高度仍維持原設計高於富榮街路面15公分,至於主建物兩側及後方之地面,到底要維持現有之地面高度還是要以斜坡方式由主建物之地面高度(約高於目前地面高度160公分)向我們社區圍牆之牆角傾斜,待鎮公所人員回去作內部討論後,於二個星期內回覆我們,詳細會議記錄,俟接到後再行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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